上海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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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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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11日 来源: 上海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浏览:366
[导读]:   张健律师,上海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

  张健,上海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骥路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否则所订立合同无效。主要表现在:①施工单位无证、无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不过一般的农建工程除外;②施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③建筑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④两个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否则合同无效。应当注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能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此,施工单位借用、冒用、盗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无效。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我们是一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请问,我们与承包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属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施工企业××施工企业:

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六种情形可导致此类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依据无效中标而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6、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折价补偿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后,承包人已将其劳动和建筑材料物花到了建筑工程上,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已无法实现,所以对承包人的投入只能以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

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经修复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无效,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过错赔偿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施工合同无效,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3、收缴非法所得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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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上海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 作者:张健[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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